6月10日上午,莱西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振主持会议,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刘振检察长领读了《意见》全文,并就有关内容和出台背景进行解读,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的有关指示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努力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作表率、打头阵。
刘振检察长强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关键少数”,一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二要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三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四要加强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五要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落实好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工作规则等有关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意见》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