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日期:2022-07-29 09: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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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格局发生深刻变革,各项检察事业蹄疾步稳、持续提升的五年。五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八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青岛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青岛市级以上荣誉17项。15起案件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典型案例,38项经验做法得
到领导批示肯定或在全省、全市推广。
一、坚持胸怀大局,以高效法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为“六稳”“六保”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勇担护航重责,在守护金融安全、助力百姓脱贫、共建美丽家园中诠释检察精神、强化检察担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公安、法院及20家银行召开联席会议,共商维护金融安全举措。与市金融监管局会签文件,在金融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49人,起诉192人。依法起诉涉案金额1.5亿元的网络赌博案和受损达5000余人、案值上亿元的网络传销案。精准助力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党通过司法途径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家庭困难的97件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6.5万元。连续多年捐款救助一名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为张某灭门案的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争取民政部门支持,每月发放专项救助金直至其成年。聚力攻坚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机制,监督督促复耕土地64亩,缴纳惩罚性赔偿金17余万元。对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新天地环境集团公司等8个单位和王某某等23人提起公诉。依法监督治理12处黑臭水体、19处垃圾堆放点,清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800余吨,为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
营创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坚持保企业就是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擦亮亲清服务金招牌。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制定落实39项惠企服务举措,在市工商联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通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建立走访商会、企业常态化机制,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64次,精心编发检察服务手册,提供“面对面、点对点”精准检察服务。结合办案向17家企业发出检察建议19份,促进形成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批捕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61人,起诉8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作出不捕、不诉决定13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9人,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企业负责人于某某等3名社区矫正对象需要经常外出洽谈业务,我院建议司法行政机关简化审批手续,做到办案保护企业、监督不忘发展。
积极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坚持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也要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围绕解决民生热点、焦点问题,发出整治网络犯罪、保护个人信息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9份。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服务乡村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振兴出台20条工作意见,切实解决损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等突出问题。办理涉农职务犯罪9件30人,追赃挽损4500余万元,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组建检察官法治巡回宣讲团,奔赴社区、镇街、企业、学校开展普法活动89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次,“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全力以赴参与疫情防控。在依法战疫中筑牢抗疫法治防线,与公安、法院联合发布严惩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的通告,办理假借销售口罩实施诈骗等涉疫刑事案件3件。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控告申诉、律师接待等“非接触”服务方式,做到办案不间断、服务不掉线。向市看守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确保疫情期间重点场所检察监督不缺位。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办理刑事案件524件,帮助5名律师进行跨省远程阅卷,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顺利进行。成立党员抗疫先锋队,参与防控值勤464人次,联防联控常态化抗疫落地见效。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实举措认真回应群众期盼
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初心”的执着扎实办好为民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8人,提起公诉42人。办理的李某某等人涉黑案为青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首起公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我院被评为青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破网打伞取得实效。向市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21条,9名党员干部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打财断血落地落实。与公安、纪检监察协调联动,依法处置涉黑涉恶财产190多万元。对一起与涉黑案件相关联的洗钱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向乡村治理、市场流通、资源环保等重点领域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6件。向十大领域公开宣告送达扫黑除恶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入选青岛市检察建议白皮书。
积极投身平安莱西建设。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头等大事,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以打击促稳定。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55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91人。严重暴力犯罪占比从2017年的7.4%下降至2021年的2.9%,危险驾驶取代盗窃成为我市刑事发案率最高的犯罪。用心用情办好“小案”。通过检察和解、公开听证等方式,努力把“小案”终结在诉前,矛盾化解在基层,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案件诉前终结率达到31%,实现了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和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多赢共赢的效果,《检察日报》等10余家媒体予以宣传报道。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精神依法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814件,所有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首次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
认真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聚焦“舌尖”安全,批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6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法院支持惩罚性赔偿金17.28万元,有力威慑了侵权责任人。聚焦“头顶”安全,针对广告牌坠落、高空抛物等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排查、整改,让人民群众住的安心、行的安全。聚焦“脚底”安全,结合办理盗窃、破坏窨井盖刑事犯罪,发出更换、维修、排查窨井盖安全隐患的检察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检查,及时对老旧小区和部分街道的窨井盖进行了更换。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7人,对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50人,封存犯罪记录34人次。支持起诉了青岛市首例撤销监护权案件。在全省率先规范未成年人文身问题,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2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通全国首批青少年普法主题校车,高标准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起诉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和渎职犯罪46人。依法办理了涉案总价值400多亿元的恒丰银行某分行副行长冉某某等14人违法发放贷款、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和李沧区原政协主席车某某(副厅级)受贿案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三、坚持提质增效,以更优履职全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检察能动履职,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做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漏罪不放过、无罪不凑数”,监督立案、撤案111件,追捕、追诉107人,提出和提请刑事抗诉6件。依法追诉宫某某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主犯宫某某由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八年,法律监督作用得到彰显。主动适应我市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作出不捕决定870人、不起诉决定747人。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0%以上。监督纠正刑事执行、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违法75件,2起案件获评全国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做实民事检察监督。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开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87件,均被法院采纳;服判息诉70余件,有力促进社会和谐。办理民间借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虚假诉讼案件6件,其中青岛市首例公证执行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为当事人避免损失67万元,经验做法被全省转发。在办理我市某重点企业追偿权纠纷监督案中,检法联手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赔偿压力和企业诉累。
做精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7件,针对行政裁判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9件,全部得到采纳。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联合全市17家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提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160件,督促拆除违建3100余平方米、消除土地违法状态3万余平方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跟踪问效”工作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7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促成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的某公司与行政机关达成执行和解,企业积极扩大投资,当年营业额实现翻倍增长。该案作为我省唯一案例,入选最高检“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把诉前解决损害公益问题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49件,督促追回和防止国有财产流失200余万元,处置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898亩。与相关部门联合清查整治“小饭桌”,70余家不合格“小饭桌”退出市场,100余家予以整改。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形成合力,对萌山烈士纪念塔等3处设施进行保护整修,集中迁建9个散葬烈士墓。全省首例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某学院闲置土地处置案被评为青岛市政法机关十佳典型案例,调整养老金检察建议案获评青岛市公益诉讼优秀检察建议。
四、坚持强基固本,以更强魄力持之以恒打造检察铁军
自觉对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和“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兴检战略,全力打造让市委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每一期检察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制定落实30余项为民服务举措。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坚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定期开展专题研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力促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业务工作成效,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党建与业务融合试点单位,机关党委被评为青岛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严管厚爱全面从严治检。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开展谈心谈话556人次。开展检务督察87次,发布通报42期,发现并整改问题52项。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891件重点案件开展逐案清查, 整改问题25件;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对15件执法司法问题全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整治顽瘴痼疾64项,制定完善工作机制17项。领导班子带头执行记录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三个规定”,填录108件次,坚持“逢问必录”,做到在阳光下司法,在监督中办案。
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5批次39名员额检察官,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大案要案,累计办案899件。内设机构由15个科室优化整合为8个部室,刑事办案推行“捕诉一体”,“四大检察”职能定位更加明晰。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类、各司其职,严格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和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重质效。审查起诉平均办案时间缩短了五分之一,退补和延长审限适用率同比下降51%。建立健全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真正让有责必负、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与时俱进锻造过硬本领。组织业务骨干赴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等法学院校脱产培训400余人次,干警法学理论素养得到有效加强。制定落实青年干警培养使用计划、业务导师制和创新工作奖励办法,提拔43名优秀青年干警,检察队伍活力得到有效激发。推行“工作日上报、部门周调度、业绩月考评”,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干警勇挑重担和抓落实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力度,6个集体获得省级以上表彰,9名干警荣获全省法治人物、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青岛市劳动模范等青岛市级以上表彰,12名干警在青岛市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始终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责任感对待这份神圣事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19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4次,代表委员提出的50余条意见建议全部办结回复。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在各类媒体发布检察动态4万余条,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8000余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首五年发展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既做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更努力成为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市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不够强,采取的措施不够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存在短板、弱项,“四大检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有待解决;检察队伍的专业素养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新领域、新业态的监督仍需加强。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气力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
 
今后五年及2022年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是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首个五年,也是莱西发展的关键时期,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为我市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奋力书写“三个走在前”的莱西答卷,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五年,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创建一流检察机关为目标,事争一流、唯旗是夺,为加快建设富强莱西、活力莱西、生态莱西、幸福莱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勇于担当尽责,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展现新作为。立足我市胶东半岛次中心城市建设,依法自觉能动履职。围绕创优法治营商环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整改到位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会同行政监管部门加大惩戒力度,更好维护网络安全和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加强对毒品犯罪、金融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的法律监督,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围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依法对耕地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燃气安全开展检察监督,共建美丽宜居新乡村。围绕推进“双莱一体化”,与莱阳市检察机关建立检察协作机制,为实现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精准检察服务。
聚焦主责主业,在提升监督质效上谋求新发展。积极履行监督立案、撤案、追捕、追诉、提出和提请抗诉等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彰显。围绕虚假诉讼、民事执行监督、支持弱势群体起诉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定纷止争作用。聚焦行政处罚决定落实难问题,开展融合式精准检察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立足湿地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需求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增添检察助力。
践行司法为民,在强化为民情怀上体现新担当。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做细。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预防性侵、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尽快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场所并挂牌使用。坚决落实首次信访案件院领导包案率100%和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要求,切实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联合邮政、物流及相关监管部门,针对通过寄递贩卖毒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问题开展检察监督,坚决维护我市寄递行业安全。
坚持强基固本,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呈现新面貌。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把2022年确定为“质量建设年”,一体实现“战略前瞻、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的工作目标健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综合评价体系,促进检察人员自觉能动创新履职。全面推行法律监督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和检察业务数据定期公开制度,促进社会治理更加高效精准。
各位代表,踔厉奋发启新程,笃行不怠向未来。我们将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姿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赓续忠诚,勇毅前行,为开创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检察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