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青岛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扎实推进市委“创新突破年”部署要求,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过程中忠诚履职、奋勇争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莱西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阵地建设三十佳”、全省反洗钱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等9项集体荣誉,12项经验做法得到领导批示肯定或被上级推广。
一、对标对表高水平履职,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努力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
扎实筑牢安全稳定防线。坚决守护社会“稳”,依法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825人。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到位,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从严从快批捕李某德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逃主犯1人,批捕、起诉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60人,有力震慑犯罪。对轻微刑事犯罪宽适度,打造“未有·致和”轻罪治理品牌,依法不捕、不诉19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8.81%,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率达到12.8%,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坚定维护网络“清”,持续推进“拔钉”“断流”“断卡”专项行动,批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65人。坚决打击网络灰色产业链,办理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开设赌场等案件20件37人,还网络空间“一片清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严批捕、起诉蔡某某等14人通过买卖虚拟币帮助境外电诈集团转移资金案,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坚持答好治理“卷”,立足源头治理,在办案同时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围绕公共管理风险隐患,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回复采纳率为100%,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对近三年我市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服务党委政府决策,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对有“空壳公司”嫌疑的7家市场主体及相关案件进行摸排,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及时予以清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52人,为企业追赃挽损250余万元。快捕、快诉1起以堵门、拉横幅方式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寻衅滋事案件,3名被告均被判处实刑。坚持以案促治,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56份,帮助企业堵漏建制、规范经营。办理卢某某等7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针对涉案企业外贸服务存在的经营风险点,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助推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发布“致全市企业家的一封信”,联系走访企业、商会62家,开展法治宣讲18场次。对近三年进入检察环节的涉案企业进行“一对一”法律体检,解决涉法问题13件。在办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过程中,联合公安机关,帮助我市一家被外省查封的企业经营账户解冻,《检察日报》等媒体予以报道。开展涉企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并协助司法行政部门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惠及企业14家。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攻坚战,办理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33件63人,涉案金额1.8亿元。罗某某等人成立虚假公司,30天非法集资1070万元,我院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协同公安机关追回全部损失。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深化协作,办理洗钱犯罪案件4件7人,连续三年获评全省反洗钱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与农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检银共建共学”,汇聚合力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探索构建涉农检察机制,出台20条服务保障意见,成立检察官服务乡村振兴宣讲团,在全市11个镇街开展巡回宣讲,实现检察机关司法供给与基层群众法律需求精准对接。建立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制度,选聘22名人大代表为检察联络员,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相衔接,《检察日报》头版予以报道。根据联络员提供的线索,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协助公安机关对一起伪造虚假病例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依法立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着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办理破坏生产经营、制售假药等涉农案件21件26人。从严办理最高检等四部委联合督办的李某某等6人制售假化肥案,引导取缔3条非法生产线,为148名农户挽回损失10余万元;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对其销售团队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确保实现全链条打击。开展高标准农田公益诉讼专项保护,办理监督案件26件,推动清理非法占地、复耕撂荒土地100余亩,修整灌溉设施、排水沟24处,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根基。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针对农业废弃物、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份,监督清理生产生活垃圾2200余吨,回收废旧农膜、农药瓶和肥料袋1.1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跟进小沽河流域治理,督促相关部门在前期治理基础上,新增修建防洪堤坝路面2000余米、挡土墙1000余米,有效解决矿山茆堆压占河道、占用土地问题。
二、对标对表高标准服务,倾力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全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聚焦“舌尖上的安全”,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9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对石某某等3人故意生产、销售含有禁止添加的“他达那非”咖啡饮料一案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请求。对我市部分小区现制现供饮水机安全隐患开展监督,多部门合力守护居民饮用水安全。聚焦城市更新建设,针对部分公园存在设施损毁问题,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园林设施专项排查整治,维护群众休闲体验安全。针对城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办理监督案件9件,督促清理固体废弃物1490余吨,共同维护城市“颜值”。针对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问题,向相关镇街制发检察建议29份,推动打通工作堵点。聚焦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办理以推广虚假兼职APP、窃取用户信息等方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2件5人。陈某某通过自制爬虫脚本,窃取7省市50余家医院2100余万条患者信息出售牟利,我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其彻底删除,并协助涉案医院强化风险防控,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
真情守护特殊群体权益。围绕老有所“依”,批捕、起诉侵害60岁以上老年人权益犯罪84人。深入老年大学、社区村镇开展“老年人防范诈骗”系列宣传活动,提升老年人学法、懂法意识。孙某利用经营旅居养老公司之便,宣称预充值可在外出旅游时获得订房优惠,骗取32名老年人120余万元,我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全力守护“夕阳红”。围绕幼有所“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3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5人。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合教育、人社等部门开展学生出行安全、非法雇佣童工问题监督整治,为4名未成年人争取到司法救助金3.6万元,合力拧紧未成年人保护“安全阀”。将职业学校纳入普法宣传工作网络,法治宣讲进校园30余场次,实现全市各类学校普法全覆盖。与月湖小学开展检校共建,相关做法入选青岛市校家社协同育人典型案例。围绕弱有所“扶”,携手市残联,开展全市主要道路盲道破损、占用问题监督,推动维修无障碍设施68处、更换盲道地砖1500余块,实现残疾人出行“有爱无碍”。对招聘中侵害妇女就业权益问题开展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5家涉案企业均及时整改,避免该类问题再次发生。
妥善解决群众涉法诉求。坚持结有所“解”,以“如我在诉”的情怀用心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推行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机制,院领导接访51人次,初信初访化解率达95%以上,做到群众信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为一名被精神病人致伤无法获得赔偿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依法申请对该名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并协助被害人启动监护人责任保险理赔,推动信访工作更有温度。坚持难有所“帮”,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农民工、未成年人起诉43件。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劳动者追回欠薪320余万元。建立“工会+检察”联动协作机制,经验做法入选全国和全省工会创新案例。办理的李某某等23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全省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典型案例。坚持困有所“助”,与民政、妇联、残联等单位协作,积极拓展就业、教育、低保等多元化救助帮扶形式,为因案致贫、返贫的32名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9万元。探索司法救助与企业救助衔接机制,陈某某司法救助案获评全省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和青岛市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三、对标对表高质效办案,着力推动实现深层次法律监督。坚持“重质效、稳规模、强监督、促公正”,紧紧围绕“三个善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做强刑事检察。积极开展“监督能力提升年”活动,持续推动侦监协作实质化运行,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组织联席会议、业务会商21件次,提前介入率同比提升15%,实现了检察监督能力与公安执法水平“双提升”。邴某一人饰演“师傅”“大师兄”等多个角色诈骗佛教信徒14人,我院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发现并冻结其隐匿财产,为被害人追赃挽损170余万元,邴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加大刑罚执行监督力度,办理监督案件74件,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刊发。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从严惩处国企高管受贿、基层“蛀虫”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3人,追缴违法所得430余万元。立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人,有力维护司法公正。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监督,办理支持起诉等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27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涉案保险公司建立保险诈骗风险防控体系。对借虚假授权达成错误调解的7件民事借款纠纷案件,法检联手查明案件真相,涉案金额共计1300余万元,依法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深化检法衔接,加大对公权力的监督,针对非法占地、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3件。牵头召开我市“府检联动”第一次协调会议,围绕落实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等8项重点工作,形成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应当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案件提出检察意见32份,明确“不刑”不等于“不罚”。创新行政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强化行刑反向衔接,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被纳入全省法治建设项目。
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准确把握“可诉性”标准,办理公益诉讼监督案件3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以湿地保护工作为切入口,与审计部门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加强协作配合,1件案例入选青岛市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聚焦国有财产保护,从严从快办理我市首例医保诈骗案,针对骗取医疗保险金频发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追缴相关费用共计69.6万元,推动建立多元化医保基金监管模式。会同水利部门开展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推动封堵水井6眼,3家企业关停非法取水口,并补缴水资源税,共同拧紧“节水阀”。
四、对标对表全面深化改革,聚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坚持教育、管理、监督多措并举,不断深化自身改革和发展,努力锻造适应现代化要求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强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培训28期,把讲政治落到实处。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在全市党纪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深化拓展“莱西经验”调研报告获评青岛市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严守政治纪律,书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18件次,主要领导批示肯定6次。按照应录尽录原则,全院干警填报、记录重大事项97件,筑牢廉洁从检“防火墙”。
持续提升队伍素能。实施年轻干部“储育选管”强基工程,35岁以下干警同比增长47%,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检察队伍建设》推广。开辟干警成长“快车道”,组织干警夜课堂、典型案事例讲述会等实战实训20余场次,17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坚持抓培育、重质效、谋创新,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14个,经验做法在青岛市检察系统推广。与山东大学开展检校合作,形成理论成果8项。成立典型案事例、信息简报工作专班,10件案事例、13篇信息被上级采用。强化数字赋能,构建法律监督模型31个,成案266件,技术协助办案56件,实现线索获取集约化、司法办案精准化。
主动接受内外部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优化检务管理,“全周期管理”经验做法被青岛市《政法工作研究》刊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题调研、监督办案61件次,组织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5场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强化检察正面宣传引导,打造“检小莱普法”品牌,检察新媒体指数稳居全国二十强,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二十佳”,微视频《日记》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作品奖”。
各位代表,我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和青岛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仍有差距,新时代检察理念更新还不到位;以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尚不够细,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法律监督仍有薄弱环节,依职权监督和主动发现案源的能力还需持续提升;检察管理现代化水平还不够高,基层基础建设还需久久为功,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往事作序,来日为章。各位代表,2025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市委确定的“提质增效年”。面对更多机遇、更大挑战,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持续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在加快塑造青岛北部协调发展新优势过程中展现更大检察担当。
一是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工作。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让城乡更安乐、群众更安宁。将依法护企融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做实“府检联动”,一体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以更深情怀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强化医药卫生、特定群体权益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落实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持续培育“小鲤鱼·向未莱”工作品牌。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乡村振兴联络员融入式参与检察办案活动,打造“证听人和”品牌。
三是以更高质效砥砺深耕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构建上下一体、精准监督的民事检察工作,推动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统筹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聚焦“公益保护”,创新检察建议和政协提案衔接转化机制,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大数字检察模型建设、推广应用力度,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四是以更严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从政治上看”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化人才强检战略,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加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育力度。扎实开展“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以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主线,以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为抓手,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各位代表,号角激越,催人奋进!新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敢作善为、奋发进取,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①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
是指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对原案进行审查分析,查找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不合法、不规范、不严格以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依法予以监督纠正。
②“三个善于”
是指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③侦监协作实质化运行
是指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通过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数据共享、互动沟通、分工协作,从而提升办案质效的一种机制。
④行刑反向衔接
是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⑤“三个管理”
是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旨在推动检察工作的高质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