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上门”的罪犯


[日期:2018-10-23 14: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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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5日的上午,刘某某拿着一堆材料踏入了莱西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户籍室的大门,正欲发放时,被发现形迹可疑,民警上前询问,她便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述起法轮大法好......


 
    民警迅速反应,当场将其查获,从其身上发现一张“写给参与“敲门行动”人员的心里话”、三本《真相》、三本《明白》和一本《天赐洪福》。后依法对刘某某住宅进行搜查,在其家中查获关于法轮功的书籍、磁带、宣传材料共计90份。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从1998年开始练习法轮功,一直延续至今已有20年。曾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众所周知,法轮功是一个典型的邪教组织,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然而刘某某却不以为然。
  “法轮功是好的,不应该不让练习”“我要让更多的人知道真相,我要走出去,宣传法轮功”“我到派出所送书是为了让这些小年轻得救、保平安”......


    不难看出,刘某某非但没有因为曾经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改邪归正,反而在刑满释放后再次从事邪教活动,严重侵害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具有很深的主观恶性,最终等待她的将是又一次的铁窗生涯。
    经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莱西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扣押于莱西市公安局的邪教宣传品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检察官提醒:
    邪教组织害人害己,对于邪教组织我们应该做到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如果您的家人或朋友误入了邪教组织,请及时报警,必要时可以向当地反邪教部门求助。同时要关心帮助他们走出认知的误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好政策带来的发展红利和亲情友情的温暖,让他们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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