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君子之交淡如水,有些忙帮不得


[日期:2019-05-23 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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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往期【莱检故事】中,犯罪嫌疑人董某以“花钱买编制”、“包办工作”等为由诈骗钱财30余万元,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其实,该案还涉及另一个犯罪嫌疑人何某,他是董某的朋友,虽然他没有参与诈骗,但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年零一个月,这是为什么呢?


公安机关在侦办董某涉嫌诈骗案的过程中,决定对董某刑拘并上网追逃。期间,何某先后两次到刑侦大队冒充董某父亲的亲戚,申请董某父亲的随身物品。经查,何某与董某为同学关系,201711月至12月,何某先后八次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宾馆进行住宿登记。该大队分析董某与何某在一起的可能性比较大,何某有窝藏董某的犯罪嫌疑。
20171220日,该大队发现何某又登记住宿莱西市某宾馆,遂前往调查,发现确系董某、何某二人入住,遂将其二人抓获。

承办检察官 神玉海
【窝藏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何某在明知董某是网上追逃犯的情况下,仍然放任自己的行为,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宾馆,为董某提供住处,帮助其逃匿,涉嫌窝藏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莱检小编提醒大家

 

在日常生活中切勿影响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包庇、藏匿违法犯罪嫌疑人者同样会受到法律制裁。朋友义气可以讲,但是有句话说得好,君子之交淡如水,朋友往来要以道德为标准,以法律为底线,有些忙,的确帮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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