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板到罪犯,这个偷油的老板栽了


[日期:2020-08-17 09:06:22]
来源:莱西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振兵 李绍磊

“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责令在缓刑考验期内接受社区矫正。”2020年5月14日,随着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审判长的庄严宣判,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偷盗发包公司切削油案件尘埃落定,与李某一起宣判的还有其公司员工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责令在缓刑考验期内接受社区矫正。

“以前我不懂法不知法,现在我明白了一定要知法守法,今后我一定悔过自新,重新做人,诚信经营。”从老板沦为犯罪分子的李某在庭审结束后地对公诉检察官和审判长表明了今后将遵守法律守法经营的决心。

从老板到罪犯,李某到底经历了什么?一切还需从头说起。李某是莱西某科技公司外包公司负责人,在该公司厂房内承包科技公司部分外包工作,多年来,双方一直合作愉快,直到2018年的1月。

2018年1月27日,莱西市某科技公司厂长田某发现公司切削油被盗后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公司切削油被盗15吨,价值18万余元。因案值重大,莱西市公安局当即立案侦查。

经侦查得知,该科技公司的切削油被同在一个厂区干活的两家外包公司数次盗抽,其中,李某盗窃数量最多,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盗抽两次,共计8.12吨,价值10万余元。

外包公司为什么要盗窃上级发包公司的切削油?原来,该科技公司未能及时结清欠李某公司的部分发包件制作费用,2017年4月,李某因公司干活用的切削油所剩无几,李某指使员工张某,以发包公司欠钱为由,在未告知发包公司任何人的情况下,从该公司的油箱抽油储存在相隔20米左右自家油箱中,2017年10月,李某的外包公司又缺切削油了,于是,上次抽油没有被发现而尝到甜头的李某再次指使张某从科技公司的油箱中抽油自用。

做为外包公司,李某在没有得到发包公司允许的情况下指使员工抽取切削油,直到案发后李某在派出所供述还认为这不是违法行为,经过检察官的耐心释法,李某才意识到偷抽发包公司切削油的严重性,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悔过。

李某、张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李某家属积极向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取得受害方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李某做为公司负责人却法律意识淡薄,指使他人盗取切削油数量巨大,鉴于事发后,其家属积极赔付受害公司的损失,并取得谅解,李某本人无犯罪前科,认罪认罚,自愿缴纳罚金,自身也有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综合考量李某、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及情节,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应依法对李某、张某宣告缓刑。”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绍磊说。

从老板到犯罪分子,李某的经历让人感叹。法律意识淡薄,债务纠纷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反而指使他人盗抽切削油,这种损人利已、不诚信的行为终究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此案也警示企业经营者们一定要守法经营,遇到债务纠纷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不告而取私自盗取他人的财产,到头来只会害了自己害了公司。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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