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日期:2020-11-20 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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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第一季度,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在莱西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稳进、提升”工作总基调,推动标准化、信息化“两化”深度融合,树立平台、生态、法治三种思维,强化理念转变、服务大局、深耕主业、改革创新四项重点,实现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平安莱西建设

 

今年1-3月份,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37件64人,批准逮捕21件28人,作出不捕决定16件3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85件125人,提起公诉48件5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4件4人。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今年第一季度受理移送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62.2%和36%。

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依法严惩涉嫌贪污、盗窃、故意毁坏财物、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类犯罪19件22人,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人身伤害类犯罪13件17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13件16人,涉嫌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3件3人。其中,对涉案金额2001万余元的恒丰银行相关负责人迟某某以涉嫌贪污、受贿罪依法提起了公诉。

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制度审结4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75.8%;法院在已审结案件中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56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6.55%。
 

 

二、强化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不断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提起刑事抗诉1件。

深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事执行、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违法案件3件。

1件社区矫正监督案件获评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件。

办理刑事控告犯罪案件1件。

(二)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

办理一二审民事生效监督案件5件,青岛市检察院采纳提请抗诉意见1件。

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诉讼违法监督案件6件。

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诉前公告2件。

通过办理诉讼违法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共发出检察建议7件。
 

三、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依法履职、积极响应、协调联动、宣传引导、严明纪律等五个方面制定9条具体措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得到莱西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坚持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不误”,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的通告》,从严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化营商环境。对1件涉嫌盗窃防疫物资的案件进行了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二是积极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和“三大攻坚战”。今年1-3月份,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作出逮捕决定1人, 提起公诉1人;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1人,提起公诉1人。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今年1-3月份,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行业治理等方面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1份,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5倍。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诉讼违法监督类检察建议6份,风险防控类检察建议1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份。

四是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今年1-3月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9条、重要案件信息15条、法律文书173份,法律文书公开率达到了100%。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分别对2件公开听证和公开送达的检察建议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检察工作的公开、规范、透明。

五是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今年1-3月份,入额院领导共参与直接办案19件,达到了规定的办案比例。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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