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恨!他们一路走,一路偷,一路卖……


[日期:2019-02-25 09: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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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15日,家住莱西市开发区的鹿女士发现,她房门外的电动车不见了,那可是一个月之前花了三千多元购买的新车,她心头一紧,赶紧查看家里的监控,看到两个男子骑着一辆蓝色电动车,带着帽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骑走了她的车子……她赶紧报了案。

 
201892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其他两名同伙陆续被抓获归案。
原来,20188至9月李某某单独或者伙同赵某某、盖某某窜至莱西市、莱阳市、蓬莱市等地进行盗窃,在短短二十几天的时间内,竟然频繁地进行了7次盗窃行为。三人分工作案,专偷电动车,手法娴熟,有人负责把风、有人负责偷、有人负责骑,有时甚至是骑着“赃物”去盗窃,碰到更好的车子就将旧的随意丢弃……偷来的车子便拿去卖钱,一路走,一路偷,一路卖,好一个“逍遥自在”、无法无天!

只不过,偷来的东西,迟早是要还的……经莱西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财物价值人民币21560元。


承办检察官 于肖红

“李某某等三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三名被告人因犯盗窃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到两年不等的刑期。”


三人是狱友

皆是前科累累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好兄弟,一起走

看守所,再相见

附言:

 

 

本案中,购买被盗电动车的人也已经被逮捕,明知是赃车,购买和销售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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