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季】骗子套路深?只怪太天真……


[日期:2019-04-18 14:36:26]
来源:
作者:

又是一年公考季,420日,2019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将如期举行。然而,每年这个时候,总有“能人”打着“花钱买编制”、“包办工作”的幌子骗取钱财。日前,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01行骗“硕果累累”
 
    2015年年底至20173月份,犯罪嫌疑人董某以给李华父子办事、给儿媳安排事业编工作等为由,先后诈骗李华及其家人人民币27万余元。

20171月份,犯罪嫌疑人董某伙同其父亲(已判刑)以给徐莲女儿安排公务员工作为由,诈骗徐莲人民币8万元。

20173月份,犯罪嫌疑人董某伙同其父亲以给刘修强之子安排莱西市汽车站的工作为由,诈骗刘修强人民币1.5万元。
 

02受害者说

被害人李华:“董某说能给我儿媳在镇政府安排一个事业编工作,便问我要了十二万,说是处理关系和送礼用;过了三个月又要了五万块钱说是办手续用。23月份左右,一个男人冒充政府工作人员打电话叫我儿媳去单位报到,没想到单位跟她说从没有过这回事……后来我才知道,董某还以各种理由向我儿子陆续要了十几万。

被害人徐莲:“我在工地干活时认识了一个姓董的,他说他儿子给李华的儿子安排了一个事业编工作,我说有这好事,能不能给我女儿也办一个,他说可以,不过要八万块钱。过后这个人便我打电话,说公务员编制下来了,安排我们跟其儿子董某见了面,给了董某8万块钱,但是直到他被抓也没得到任何消息。

被害人刘修强:“我和董某认识多年,有一天他告诉我他在人事局有熟人,需要不要给我儿子安排个汽车站的工作,我答应了,便先凑了一万五给他。之后我每次催他,他都说快办好了,再后来,电话就打不通了。”

 

03行骗者说

犯罪嫌疑人董某:“实际上我没有什么关系,我根本没有能力给他们安排工作,我骗他们的钱都被我挥霍和打游戏了,全都花了……”


04检察官说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董某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犯罪嫌疑人董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6个月,其为自己贪婪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骗子的骗术并不高明,却能屡屡得手,一方面是被害人就业的急迫心理易被骗子利用;另一方面是个别人仍然相信所谓“潜规则”,想走“花钱包办工作”的捷径。莱检小编提醒大家,求职要从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能力入手,不要有试图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职位的侥幸心理,以免给骗子可乘之机。

注:文中均为化名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莱西市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