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1+5+4”目标体系,坚持“抓亮点、树品牌,强监督、创一流”,切实强化检察监督,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获得全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等五项省级荣誉称号,全市“五型”机关建设现场观摩会在我院召开,《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对我院进行了全面报道。
一、聚焦中心工作,突出精准服务,在促进发展中勇于担当
维护公共安全,主动服务保障大局。围绕我市大青岛北部绿色崛起的典范之城建设,制定落实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金融业发展和促进安全生产三个工作意见,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293件359人,起诉783件850人。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痞霸势力和非正常上访行为,批准逮捕12人,坚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批捕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11人,起诉11人,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审查起诉了涉案金额1.5亿、参赌人数5万余人的温某某等5人开设网络赌场一案。积极参与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5人,起诉9人。依法批捕了在网络平台注册投资,以“慈善互助”的名义,传销诈骗447万元的张某某。
坚持惩贪反腐,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立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和渎职犯罪嫌疑人2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依法查办了李沧区原政协主席车某某(副厅级)受贿66.7万元和史某某贪污地上附着物补偿款746万元等大要案。积极推行预防志愿者制度,聘请28名志愿者,成立了预防志愿者服务站,协助企业堵漏建制,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探索开展“金融检察”工作,召开联席会议,组织预防巡回宣讲和警示教育17场次。与有关部门联合创作了以预防金融系统职务犯罪为主题的吕剧《凤凰折翼》,反腐倡廉吕剧三部曲正式完成。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年度预防工作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坚决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力做好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工作。
强化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监督立案13人,不捕176人,追捕追诉漏犯56人,提起和提请刑事抗诉案件7件,已改判3件。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捕16人,起诉47人,坚决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安全。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新天地环境集团公司等8个单位和王某某等23人提起公诉,其中,追诉漏犯12人,单位犯罪8个。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执行监督、诉讼违法调查案件32件,提起全省首例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该案例被确定为全国和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民事行政检察科被山东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积极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针对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的问题,开展专项检察,督促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并收监执行3人。
创新服务举措,切实保障民生民利。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派出14个工作组,奔赴农村开展“强基固本村村行”活动,积极参与农村基层治理,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两委”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办理的所有刑事申诉案件均由法律援助律师代理申诉,并通过检察公开宣告进行释法说理。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8名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元,彰显了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围绕毒品犯罪、虐童、校园欺凌等热点问题,为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开设法律专题讲座17场次。成立“检爱”工作室,配备8名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联合市教体局、交运集团,开通全国首批青少年普法主题校车,打造法治教育“20分钟新课堂”,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二、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创先争优,在改革创新中勇于突破
以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为依托,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在青岛路派出所设立首个派驻检察官办公室,通过会签文件、提前介入、召开案件分析会等方式,进一步细化规范逮捕条件。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刑事案件批捕率达到90%以上,审查逮捕办案时间平均缩短了三分之一以上,实现了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工作效率与促进社会和谐有机统一。我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调研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构建监督共赢新型检警关系,打造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莱西模式”》被评为青岛市检察机关2017年度优秀工作亮点。
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为抓手,主动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自愿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在律师值班室、检察机关讯问室、看守所讯问室之间开通专线网络,值班律师通过视频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理案件482件497人,其中适用速裁程序462件47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62.8%。针对我市交通肇事死亡率居高不下的现状,与市公安局、市法院联合制定《危险驾驶刑事拘留直诉工作办法》,建立公安机关集中移送、检察机关集中起诉、法院集中审理“三集中”办案机制。对酒精含量超标的犯罪嫌疑人一律刑事拘留;认罪认罚的,适用速裁程序在2天内提起公诉。通过加大打击力度,我市2017年交通肇事死亡案件较2016年下降了42%,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以打造智慧检务为主线,不断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将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心理测试等现代技术手段广泛应用于司法办案,积极创建“智慧莱检”工作品牌。成功办理了青岛市首例专家鉴定人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技术“十优”工作品牌。建成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提供远程视频接访、电子阅卷、网上预约查询等便民服务,努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研发应用智慧检务管理系统,将干警考勤、公务用车、电子卷宗管理等内容纳入其中,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检务运作管理模式和以信息化为手段的过程控制模式,被评为全省“档案管理示范单位”。建成新媒体工作室,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重大案件信息,在全省基层检察院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中位居前列,检察工作的传播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三、聚焦队伍建设,突出责任担当,在素能提升中勇于进取
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各种专题学习32次,院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动全院干警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努力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牢牢把握党建在检察工作中的统领地位,充分运用党员QQ群、微信学习群等方式组织网上学习,搭建全新学习交流平台。开展主题党日、演讲比赛、心得体会展评等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31名员额检察官,改变逐级审批的传统办案模式,普通刑事案件直接由检察官独立做出决定,进一步突出员额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坚决落实员额内院领导和科室长直接办案规定,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376件,占办案总数的45.4%,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将办案数量和质量与业绩评定、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直接挂钩,真正让有责必负、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全面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与山东大学等多所院校开展检校共建,聘请8名专家咨询委员,召开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组织业务骨干赴法学院校进行脱产培训,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法学理论素养。制定落实青年干警培养使用计划、业务导师制和优秀理论成果奖励办法,对在业务办案和创新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干警优先提拔使用,为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充足后劲。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力度,16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莱西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一名干警被评为青岛市“三八”红旗手标兵、青岛市最美党员检察官,山东电视台和青岛电视台进行了深度宣传报道。
从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讲奉献、树正气,顾大局、勇担当”专项教育活动,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建立台帐进行有效整改,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地生根。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开展各种形式的检务督察45次,发布督察通报31期,对15名干警、5个科室进行了点名道姓的通报,发现、整改各类问题26项。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通过走访座谈、监督案件、民意调查、寄送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征集到服务意识、司法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32条,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抢抓机遇,改革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显著进步。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司法理念尚需进一步转变,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还有欠缺;检察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监督效果有待提升;检察干警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知晓度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抓紧研究,及时解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1+5+4”目标体系,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契机,在新时代展现检察机关新气象、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为我市建设大青岛北部绿色崛起的典范之城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扣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全面 深化改革作为主攻方向,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周到服务。积极参与打霸治痞专项行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依法打击阻工闹事、强揽工程和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企业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金融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打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清、亲的营商环境。严厉打击涉毒、涉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刑事犯罪活动,把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更加充分地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与市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对接机制,确保反腐败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协助市教体局和交运集团在全市12处镇街开展法治主题校车巡展,利用车载视频进行普法宣传。建设我市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更加坚定地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责任制,突出员额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健全检察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类案指导、案件质量评估、错案责任倒查机制,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和特约检察员的积极作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年中,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和半年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更加有力地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深入开展文化建院活动,引导和熏陶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检察队伍建设的思想根基。积极探索以办案组为基本单元的团队培训模式,推动检察教育培训由知识性向素能性、由零散性向系统性转变。进一步强化检校共建,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努力提升检察干警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深化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砥砺奋进,为我市建设大青岛北部绿色崛起的典范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